南京发布土地出让模式调整:限地价 竞配建或资金 发布时间:2014-02-22

    2月21日消息,南京国土局于21日发布《关于土地出让模式调整的说明》,明确今后南京市土地出让将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房面积或资金”的方式出让,同时明确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比例,全市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全部商品住房比例不得小于50%。

  该《说明》强调,此次调整的目的就是要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完善土地供应结构,加大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切实稳定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在土地供应以及出让方式上,《说明》指出,要积极探索土地出让的新模式。具体为采取“限地价、竞配建”的出让方式。

  即针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用地,原则上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房”或“限地价、竞保障房资金”的方式出让,在公布出让起始价的同时公布竞争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原则上控制在起始价的45%左右,在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争的,则停止竞争地价,改为竞争配建保障房面积或保障房建设资金,配建面积最多者或出资最高者为竞得人。

  保障房资金属于地价组成部分,纳入同级财政统一使用管理。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在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之前必须交清保障房建设资金,或者在一期工程竣工时将配建的保障房交付给政府,否则视同违约处理。

  此外,《说明》还要求明确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比例。即南京全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用地,在出让时原则上均需明确90平方米以下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全市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全部商品住房比例不得小于50%,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具体比例由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对于一些特定区域、特定项目,可视具体情况来确定套型比例要求,并按规定报经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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