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内不再建大型综合项目 一批机关单位迁移岛外 发布时间:2014-02-28

    昨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市政府在提交本次会议的“厦门本岛提升环境品质降低建设容量情况”的书面报告时提出,新增成片大型的综合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再在本岛选址建设,市劳动力大厦及人才市场、市档案馆项目等机关事业单位迁移至岛外。

  报告指出,搬迁本岛部分行政办公、科研教育功能,建成集美文教区、翔安文教区和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推动市劳动力大厦及人才市场、市档案馆项目等机关事业单位迁移至岛外。

  明确本岛原工业、仓储用地改造原则上不得增容。本岛零星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停车场、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原则上不得以“见缝插针”式新建办公、酒店等经营性项目。如,通过挖掘本岛零星建设用地资源,新建东浦公园、三角梅公园等。

  此外,轨道交通沿线及站点周边地块坚持本岛与岛外差别化的强度开发策略。本岛轨道沿线及站点开发强度适度控制,岛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度增高。目前在建的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及站点综合开发,开发强度本岛容积率控制在3-4,岛外容积率控制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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